1.《新中医》题目应简练、明确,并能反映论文的主题,题名所涉及的医学术语请用规范名,尽量不用标点符号,避免使用非常用的缩写词,便于编制题录、索引和检索。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。
2.《新中医》副标题一般不提倡使用,在必要时才使用,一般用于同一研究课题的系列论文中。
3.《新中医》作者的署名只限于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的研究的工作者,并参加拟定文稿、能对内容完全负责和解释者。
4.作者单位应置于作者署名之下,包括单位全称、城市名、邮政编码,若署名的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,应根据作者姓名上加注的数字分别一一列出。
5.摘要一般以100~300字为宜,以第三人称书写。应明确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、试验的方法、研究成果和结论(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四要素)。其重点是成果和结论。摘要中不能写入公式和图表。
6.自收到稿件之日起,编辑部将在6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,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,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。